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6〕63号)、《江苏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苏商流通〔2026〕26号)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换新,进一步提振大宗消费,决定在全市开展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资格调控,具体以活动公告为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含投影仪)、空调(含嵌入式空调、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小厨宝)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营销售卖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营销售卖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采用消费者购买环节“支付立减”,参与活动门店先行垫付、申请后补的方式来进行补贴。参与活动的个人消费者需在规定渠道完成资格申领,再前往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选购补贴范围内的产品,通过有关支付渠道支付货款时直接抵扣补贴金额,消费者仅需支付最终成交价格扣除补贴后的应付金额。支付完成后,有关活动经营主体在消费的人的协助下按规定上传相关补贴申请信息。具体活动流程如下:
(一)资格申领。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京东、支付宝、微信及其他参与活动的金融支付平台等渠道申领补贴资格券,资格券有效期见资格券页面详情,已领取未使用的资格券将在到期后自动解绑,同时已领取的资格券可以在有效期内于资格申领界面手动解绑。
(二)选品购买。完成补贴资格申领后,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的线下经营主体或线上平台选购产品。其中,在云闪付、微信、支付宝及其他参与活动的金融支付平台等渠道领取的补贴资格,需在参与活动的线下经营主体进行选购;在京东电子商务平台领取的补贴资格,需在京东电商平台做选购。
(三)支付渠道。消费的人在选定产品后,线下可通过云闪付、支付宝、微信、现金等支付渠道完成支付;线上可通过京东电子商务平台内支付渠道完成支付。
(四)退货退款。如发生退货情形,补贴资金应原路退回专项账户。消费者可联系参与活动的线下经营主体或线上平台,在销售人员核实产品情况后,为广大购买的人申请退款。
(五)资料上传。在消费的人完成支付后,参与活动的线下经营主体或线上平台在消费的人协助下上传相关资料。
1.对于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需上传产品S/N码并完成系统校验、发票图片(需开具个人普通发票,开票地为宿迁,发票购买方名称为广大购买的人个人姓名,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为广大购买的人个人身份证号,发票完整记录产品信息,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产品,备注栏需备注政府补贴金额、实际支付金额信息,下同)。
2.对于电脑,笔记本电脑需上传产品S/N码并完成系统校验、发票图片、外包装及机身S/N码图片、开机点亮屏幕图片;台式电脑需上传产品S/N码并完成系统校验、外包装及机身S/N码图片、发票图片。
3.对于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需上传产品S/N码并完成系统校验、发票图片、四码合一图片(包括购物凭证、包装盒的S/N码、激活设备S/N码和IMEI码、交易记录或签购单、激活实时日期等内容),要求图片内S/N码与校验提供的S/N码一致。
4.对于智能眼镜,需上传产品S/N码并完成系统校验、发票图片、机身S/N码图片(若机身没有S/N码,可通过连接手机APP采集S/N码,并与外包装S/N码一起拍摄照片上传)。
(一)合作机构。本次活动资金结算服务平台应能够接入苏新消费省级平台,提供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满足多渠道支付,确保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协助将产品备案信息、国补订单交易及核销等数据统一回传至省级平台。根据省商务厅有关要求及实际在做的工作需要,通过公开征选的方式确定本次活动资金结算服务平台。
(二)参与经营主体。合乎条件且自愿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向县商务部门提交报名材料,县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确认后进行公示,滚动分批纳入并动态调整。针对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并具备一定的资金经营能力。
3.具备开具我市发票的资格和能力,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依法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同意与资金结算服务平台签署协议,对接完成资格核验、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及记录中显示。
6.合理确定参与活动的产品备案价,产品备案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参加补贴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补贴产品属于新品的,产品备案价格不高于厂家零售指导价。产品备案价原则上不允许涨价,若确因原材料、核心部件等成本变动导致售价上涨,需由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企业按省商务厅统一要求做报备后调整备案价格。活动期内的成交价不得高于备案价,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并对产品备案价线.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通过自主开展回收服务、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合作提供回收服务或向消费者明示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联系方式等方式,保证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废旧家电回收服务,兼顾家电产品售新与收旧,主动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
8.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销售、配送等信息化系统,能完成补贴产品购买,并完整、准确记录消费者、产品、交易、物流、发票等相关信息。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销售台账,满足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结算、审计相关要求。
10.配合完成审计工作,对于在2024年和2025年活动中存在骗补、套补行为以及不配合审计工作的经营主体,不予参与。
(一)审核拨付和清算流程。订单支付完成后,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需按照系统信息采集要求及时、完整上传相关凭证资料,各县区(功能区)商务部门分批次(原则上按月)进行审核,及时将审核结果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根据各地审核结果,结合补贴资金分配安排情况,按照审核通过金额的80%先行预拨付至有关经营主体。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功能区)商务部门委托审计机构对补贴申请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审核结果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委托审计机构采取抽检方式对各地审计结果做复核,按照最终结果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
(二)补贴资金管理。各县区(功能区)商务部门要及时选定审计机构,全流程参与监督,对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公司进行全覆盖审计。按照订单交易及审核情况,补贴资金将通过活动服务平台分批兑付至有关经营主体。如活动中发生退货或审计认定不合规订单,有关经营主体须及时退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三)送货及退货规则。补贴产品收货地址限定在江苏省,送货截止日期为活动结束后15天内,退货截止日期为活动结束后30天内。参与补贴活动的销售订单如需退货,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有关活动经营主体同时将已拨付的产品补贴资金退还,未拨付的不再拨付。
(一)消费者直接购买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就可以享受补贴,不强制要求收旧产品。开票金额为补贴产品的最终销售价,不包含旧家电回收或安装费等与补贴无关的费用。
(二)参与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活动规则,严格防范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先涨价后补贴”“退货不退补”“一机多买”等不法行为,严禁通过“内部串货刷单”、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获取的财政补贴资金,列入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活动“黑名单”并向全社会公告,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来追究责任。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三)线下销售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要现场拆盒激活。线上销售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在送货上门环节需完成产品开机和激活,物流人员需现场采集产品SN码/IMEI码,激活照片(清晰地展示已激活或开机产品SN码/IMEI码和包装盒上的SN码/IMEI码,二者需保持一致)等信息。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须拍照留存产品S/N码、IMEI码(如有)等信息,相关凭证图片由经营主体归档保存以备核查,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四)鼓励各活动参与主体设置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专区,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主动开展补贴政策宣传。
(五)本次活动的组织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有权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及细则。国家政策出台前发生的与国家政策不一致的补贴,不予多退少补。活动服务平台、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